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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与船夫为了船钱真吵谩骂,道士叹息说“命都要没了,还计较几文钱吗?”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深意在哪 凡圣有别

  一人与船夫为了船钱真吵谩骂,道士叹息说“命都要没了,还计较几文钱吗?”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深意在哪 凡圣有别

清朝时期[ 明清之際人口的跌幅估計可達40%

  清朝时期 [ 编辑 ] 明末清初,由於 清兵入塞 、 入關戰爭 中的屠城事年如 扬州十日 、 嘉定三屠 、 庚寅之劫 等 [參⁠ 150] 與 三藩之亂 的關係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的損失。而飢饉、瘟疫使得中國人口又一次的急速下降。史學家 葛劍雄 認為明清之際人口的跌幅估計可達40%,從崇禎元年(1628年)以來平均每年下降19%,至順治末年達到谷底 [參⁠ 151] 。另一種說法則認為,人口隱匿數量遠大於人口損失數量,而真正人口損失最大的時期就是 入關戰爭 戰亂時期的滅絕性屠殺如 屠蜀 事件。康熙二十年(1681年)後,清廷平定三藩之亂並佔領臺灣,經過 康雍乾盛世 獲得長期的休養生息,人口得以迅速增加。清初人口數量未明確,史學家 姜濤 估算康熙十九年(1680年)前後,人口增長到1億; 趙文林 推估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超過1億。到乾隆時期,全國人口突破2億,到 鴉片戰爭 前夕的道光十三年(1833年)又增至4億。清朝人口的增長一反中國人口過去的波浪式增長型態,呈現斜線上升 [參⁠ 152] 。19世紀時,清朝因為 太平天國 的起事、 捻亂 與 回亂 等戰亂損失不少人口;光緒年間又發生不少天災,光緒三年山西、陝西發生旱災,因飢荒與暴亂而死的人達一千萬以上。最後加上海外移民風氣日盛,因此到清朝滅亡時,中國人口維持在4億3千萬多人,與道光年間的人口數差不多 [參⁠ 153] 。 清初有「 六大弊政 」{{refGT|1= [參⁠ 154] , 剃髮 (或薙髮)、 易服 、 圈地 、佔房(侵佔房舍)、 投充 (搶掠漢人為奴隸)、逋逃( 逃人法 ),延續時間最長的,是逃人法。順治七年六月,廣西巡撫 郭肇基 等人因為「擅帶逃人五十三名」,被處死 [參⁠ 155] 。清初曾頒令諭:一、八旗制度移入關內,全族皆兵。二、鼓勵滿人入關。三、 圈地 ,使近畿五百里內全屬旗人所有。四、禁止旗漢通婚;禁止滿人自由擇業 [參⁠ 156] 。弊政中的投充和逋逃皆為圈地所造成的直接結果。康熙親政後即立即下令永遠停止圈地,並逐步放寬對逃人的禁令並最終裁撤督捕衙門。隨後康熙開始採取一系列與民休息的政策 [參⁠ 157] 。 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颁布“ 攤丁入畝 ”取消了 人頭稅 ,经过 康雍乾盛世 获得长期的休养生息,汉人人口迅速增加。清朝人口的增长一反中国

中國古代奴隸制度

  Category:中國古代奴隸制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子分类 本分类只有以下子分类。 清   清朝奴隸制度 ‎  (1个分类, 4个页面) 分类“中國古代奴隸制度”中的页面 以下5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5个页面。 B 百工 世 世僕 乐 乐户 佃 佃客 崑 崑崙奴 分类 :​ 東亞古代奴隸制度 中國奴隸制度 Category:東亞古代奴隸制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子分类 本分类只有以下子分类。 中   中國古代奴隸制度 ‎  (1个分类, 5个页面) 分类“東亞古代奴隸制度”中的页面 以下4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4个页面。 奴 奴婢 姬 姬侍 掌 掌隷院 部 部曲 分类 :​ 東亞古代制度 亚洲奴隶制度 農奴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wikipedia.org)

清朝民變

  Category:清朝民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子分类 本分类有以下12个子分类,共有12个子分类。     清朝民变人物 ‎  (3个分类, 23个页面)   清朝民变政权 ‎  (2个分类, 4个页面) 台   台灣清治時期民變事件 ‎  (3个分类, 24个页面) 同   同治回乱 ‎  (2个分类, 9个页面) 太   太平天国之乱 ‎  (3个分类, 9个页面) 庚   庚子事变 ‎  (3个分类, 20个页面) 洪   洪門 ‎  (2个分类, 26个页面) 清   清朝穆斯林叛乱 ‎  (2个分类, 2个页面)   清末民变 ‎  (3个页面) 独   独贵龙运动 ‎  (4个页面) 白   白莲教 ‎  (3个分类, 4个页面) 青   青幫 ‎  (25个页面) 分类“清朝民變”中的页面 以下28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28个页面。   清朝民变 + 反清复明 1 1857年丰宁县动乱 G 广东洪兵起义 J 鸡足山大乘教 N 捻军 X 小刀会 万 万五起义 会 会党 吳 吳福生事件 大 大甲西社抗清事件 就 就地正法 川 川楚教乱 幅 幅军起义 旅 旅大事件 李 李蓝起义 癸 癸酉之变 白 白旗軍 苗 苗民起义 苗民起义 (1795–1806年) 華 華南海盜 蘇 蘇四十三起義 迈 迈买铁里事件 陆 陆大汉起义 青 青州之变 黃 黃旗軍 黑 黑旗軍 黑錯寺事件 分类 :​ 中国各朝代民变 清朝叛乱

就地正法

  就地正法 [ 编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提示 :此条目的主题不是 草率处决 。 就地正法 ,是 清代 的特殊 死刑 制度,在 太平天国战争 后大规模推行。清代高度 中央集权 ,各地方死刑案件司法终裁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由於政府尊重人命,一般需要先将死刑案件交由 刑部 、 大理寺 、 都察院 三司会审 ,后由 皇帝 批准方可执行。 太平天国 战争爆发后,地方匪盗数不胜数,死刑案件与日俱增,死刑复核制度不仅迁延日久,而且耗费清政府大量资源用于押运犯人,因此清廷允许地方长官不必拘泥成例,可以以“就地正法”的名义快速镇压民变,从而有利维护清政府的统治。随着清末局势日渐稳定,朝廷与封疆大吏之间就“就地正法”存废长期冲突,并一直持续至 宣統退位 。 历史 [ 编辑 ] 《 清史稿 ·刑法志》认为,“惟就地正法一项,始咸丰三年……迄未之能革”,这一观点亦多见于晚清官员奏章, 北京大学 李贵连教授也在 北大图书馆 馆藏《刑部奏章》中找到咸丰三年三月十三日上谕证明此说,邱远猷在中国第一档案馆出版的太平天国史料中发现1851年广西地方即有就地正法案例,日本学者铃木系光则在清代中叶台湾史料中发现当地请求就地正法的案例,而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的张世明则在雍正朝《平台纪略》中发掘就地正法史料,可见就地正法制度在清代由来已久。 [1] 道光 年间,就地正法开始普及,清政府在 台湾 、 甘肃 青海 、 直隶 ( 河北 )等地区频繁以“就地正法”镇压 民变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 林则徐 在 云南 迤西 镇压民变时,向朝廷具陈押解审问耗资耗时,且云南一带匪盗党羽众多、聚集劫囚,请求朝廷允许地方督抚就地正法,刑部则回复特许其在五年内遇案件党羽众多可就地正法。 [1] 随着清代国力和对基层社会控制力消退,匪盗四起、社会治安日益恶化 [2] :95 。同时,清代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罪犯押解的费用,乃至于地方官员讳言缉盗,加重社会治安恶化。于是诸如曾国藩等封疆大吏再度请求依照林则徐之制缉捕罪犯。 [1] 光绪 十一年(1885年)十二月,为配合地方进行 清鄉 。 兩廣總督 张之洞 和 廣東巡撫 倪文蔚 以 广东 “土匪、会匪、游勇、盐枭、斗匪、洋盗七种合而为一”,“其情节实与寻常盗贼迥异”为由,奏准在广东恢复就地正法。此后,广东清乡沿用就地正法政策。负责清乡